吱呀作响番外盘根错节1(元玏沙番外) (第1/6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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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这个词,最没意义 侯雯元从小就对同学嘴里说的,和狗抢吃的人的奇闻,表现得不感兴趣。 这怎么能算奇闻,他就和狗抢过,不过是在他母亲抛弃他这个拖油瓶,决定和别的男人离开,开始新生活的时候。他永远记得,自己那时才不过五岁,在快要饿昏之前,晕头转向,终于决定鼓起勇气走出了那间狭小脏乱的屋子。 强光打在他的眼上,他那时尚还懵懂无知,他不知道,母亲走了就是走了,绝对不会再回来。 他就是凭借自己活下去的,不过活得很狼狈罢了,路人施舍他有一条命,路边拾荒又一条命,后来最不要命的抢命是什么时候?是与饭店后那条呲牙的大黄狗,抢夺饭店一天之后剩下的剩饭残羹。他的胳膊上有个牙印,就是那时候被黄狗咬得,当时瞬间血流不止。 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,遇到这种事,第一念头也只有死,可不知算是万幸还是不幸,也是在自己以为必将死于失血过多时,一辆一尘不染的黑车停在了他的面前。 他倒下了,双眼模糊的刹那儿,他隐约看见了下车之人锃亮的皮鞋。那是一双崭新的、绝无半分陈旧的皮鞋,只有他们感兴趣,才会主动搭起一座桥,对自己这种低贱人,明明嫌恶的不行,却又不得不站在自己面前,对自己讲,你是我们找了很久的人,堆笑的脸上却没有丝毫情愿。 也是从那时起,侯雯元减少了无缘无故就会笑的习惯,他总陈着脸,一双眼来回打转,习惯性看尽眼前的一切,然后暗自揣摩,一言不发。 原来,好运轮到自己身上,是因为他那个所谓的爹百无聊赖,顺道想起了自己的存在。多样一张口也没什么难处,他冠冕堂皇,心里一点都不在意,却又不忘在面上为自己哭悲,说不能让侯家的血脉在外流离失所。 所以他被找回了家,像个物品一样,想起来就被挪了地方。狗留给自己的伤痕这一辈子无法消去,可是血止住了,他还活着,甚至在进入侯家之前,他真的备有憧憬。 好日子终于来了,侯雯元辗转反侧,最后还是警惕地转念一想,在心里留下一句,当然不是。 侯家是大,花园里有个小喷泉不断涌动,侯雯元站在门外,愣是好一会儿才想起走进去,连步子都变得拘谨,脚都不知道先迈哪个。侯雯元对这些有过期待,但这一瞬之后,就被压了下去,因为在他刚刚站好还不稳时,就被大夫人从楼梯上推了下去。她怒斥他,不配与他们站在一起,侯雯元懵了,他的视线飘忽不定,看见还有一个大他不少的男孩站在了远处,就这么居高临下的望着他,像在看一只没有半分长进的狼狈丧犬。 “从今往后,你认好自己的身份,你这种杂种,这里也不是你想站就能站的。” 离得太远,侯雯元没看清男孩的眼神里究竟是厌恶,还是无所谓,但他可以确定,那个人是一直在看着自己,却又沉默着,任由身边刻薄的女人尖锐的嗓音,在房子里回荡。他好像也对自己母亲的刻薄无可奈何,可是被骂狠了的侯雯元莫名其妙却觉得好笑。真好玩,侯雯元后来长大了才准确概括出了那时的感受。 再厌恶自己,再装腔作势,却还是要允许自己的丈夫把他的私生子接回她的视线之内。气得自己半死,又改变不了现状,像是笼子里的猴,被人看了笑话还浑然不知。 想通之后,侯雯元就又懂了一件事,这个屋子里始终是他那个混账爹说了算,这女人没什么可怕,她就和自己那个只会花枝招展的妈没什么区别,都是自私自怜的活着,除了拿自己弱小存在出气,剩下的再多的胆量也没有。 他住下了,为了能有口热饭,不用再和狗抢食。没一个人会给他好脸色,也没人称他为什么二少爷,他们的笑容只给一个人,那个出生就名正言顺的大公子,侯氏以后绝对的接班人,做什么都称之为精彩绝伦的可塑之才。 侯雯元经常会从自己二楼角落的房间,偷窥到属于那个儿子的幸福,看他们一家三口表演其乐融融。他小时候不懂事看不懂,大点看懂了,就只剩下嗤之以鼻。真是假,母亲对儿子的喜欢和赞叹,来自于他能给自己带来稳固的地位。老男人的喜欢肯定也最不是真心,谁知道他外面还有多少儿子,只不过是自己被认回来。也行,起码没有饿死,对自己来说,当然算是一种幸运。 既然是幸运,这个家里的一切,不就理所应